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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转]:《辣死你妈》

  大概是在2006年,一首在网络上狂传的绕舌歌《麻坡的华语》使黄明志开始成为马来西亚社会的争议暴风眼。当时,他在台湾升学,算是还未归国便“闯出”名堂。从照片上看,黄明志的形象也果真很煞气,永运套着一顶软布帽,有时胡子长了,像足纽约黑人区的绕舌歌手。

  绕舌歌当然无罪,但黄明志典型“流气十足”的歌词却有时叫人目瞪口呆。他故意肆无忌惮地“唱衰”许多马国社会敏感禁忌区,一时“烽烟四起”。开始时,“黄明志作品”引发的争议风暴只在华人社会旋转,沿着“保守”与“叛逆”之间的灰色地带游荡,语言即使刺耳,顶多只是褒贬不一,却也无损其创作才华的张扬,反而成为狂吸年轻网民的一个边缘磁场。但接下来“黄明志风格”变本加厉,在华社招惹的反应更加激烈,一首批评其母校中化中学英语教学的歌曲《丘老师ABC时间》,使其母校也跳了起来。

  但当黄明志的绕舌歌曲刮离了华社,他也开始在“闯名堂”之后“闯祸”。2008年,马来文报章《每日新闻》指他的作品《我的朋友》(Kawanku/My Friends)批评马来人懒惰,侮辱了马来人。 他真正捅了大蜂窝的作品是改编马国国歌“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这首歌在马国引起轩然大波,留学台湾的黄明志几乎每天都接到各语文媒体的电话,当中也受到台湾媒体的关注及采访。对于一个留学海外的马来西亚大学生而言,黄明志凭一首歌在国内引发一个超级政治风暴,可说是马国前所未有的事。马国内阁、首相、政府部长、警察首长、马来政党都对他开炮,看似就要以叛国大罪将他引渡回国候审。

  虽然有人指他玩弄种族情绪,也有人认为这首歌贴切地道出马来西亚的真实情况。

  2008年回国后,他前往国家警察总部自首。风暴在黄明志道歉后迅速冷却,成名归国的黄明志不但没有牢狱之灾,在乘势发片推出“没有敏感”歌曲的专辑之后,更出现在由十五位导演联手拍摄的著名短片集《15 Malaysia》的其中一辑,成为首部短片“Potong Saga”的主角。该片讲述男主角黄明志从台湾回来,有一天收到回教银行传单,结果误信朋友去“Potong”(割包皮)。由于《15 Malaysia》的其他“演员”包括各方名人,如前首相阿都拉的女婿凯里(巫统青年团团长),这个Rap歌野男孩显然凭其才华及马国政治的某种力学平衡的护佑下化险为夷。《15Malaysia》也使黄明志从YouTude的绕舌歌走上电影平台,启动他的下一波轰动。

  2011年9月,黄明志这回玩大了。他以佳能相机拍成的电影在马国数十家影院上映,短短一周票房便破百万,击败外国电影爬上冠军宝座。黄明志电影名叫《辣死你妈》,新马两国的人都知道这是马来椰浆饭Nasi Lemak的搞笑版音译。黄明志自导自演,也用了印巫族演员,电影语言混杂,风格搞笑戏谑,充斥只有马来西亚人熟悉的政治与社会笑料。

  黄明志在拍戏前便扬言会拍一部“One Malaysia”(一个马来西亚,纳吉首相提出的政治口号)电影,票房表现表明,《辣死你妈》有近半观众不是华族,符合一个马来西亚的“成分要求”,但这碟“辣死你妈” 是否合首相口味就不得而知了。

(传自新山)
● 陈再藩 / 两岸灯火 @联合早报

Sunday, October 25, 2009

赵明福事件的启示

司法的腐败,到了最后的关头将向两个部门渗透:一是执法部队,二是政治制度。

推事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2条文下的职责是调查死者的死亡时间、地点、原因和死亡方式,并在《刑事法典》第377条文下鉴定是否有任何人必须为赵的死负上刑事责任。在《刑事法典》328条文下,“死因”的定义不僅涵盖通过解剖或观察鉴定的原因,而推事将在听证会上检查或盘问宣誓供证的证人。《刑事程序法典》第333条文阐明,若推事滿意死者的死因,他有权利决定进行验尸。

泰国著名法医庞缇最近在赵明福死因调查庭上的证供令人震惊。她的结论是赵明福或被他杀,这已让人质疑反贪污委员会的公信力。她的供证显示赵明福的头盖骨裂痕是由硬物敲击所致及怀疑曾遭人掐着喉咙,也推测说赵明福撞上五楼屋顶时仍活着,但可能已经失去意识。除此之外,赵的肛门有硬物插入所致的裂痕。当证据存疑的时候,各方当然不是根据政策、形势、民意对赵的死因作出解释,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看待整个听证会。先不谈所谓的“真相”,我们至少可以点出刑讯逼供的现象。

当暴力渗透于执法盘问,对法律和秩序造成了最大程度的破坏时,倒不如让国人学会如何捍卫和认清自身的权利。

另外,A.古甘阿南丹被指偷车而被警察逮捕,然后离奇死在警察扣留所,他的尸体伤痕累累。在公众压力下,印裔警员纳威德兰被控两项蓄意致伤死者的罪名,但是他不认罪。只是,问题又来了:11位被调职的警员,只有一位被控,完全是匪夷所思。时过境迁,大家也显得意兴阑珊。

每一次,皇家委员会都会提呈一份非常详细的报告,在执行面上却无疾而终。

我认为,这起案件给我的的启示是莫过于是:
一, 警方和本地的法医在盘问和调查时,他们正尝试制造赵明福自杀身亡的现象;
二,他们从自杀身亡的角度去调查有关的案件;
三,一些在野党的政治人不应该过度渲染和“戏剧化”赵的死因,更不应该消遣他的家人和妻子。
四,有些政治人物话似乎坦坦荡荡、无遮无掩,一直出现在赵的听证会上,为的是来亮相和派名片,让人看清这种“伪君子”的嘴脸。这些人对媒体所发表的一切,扪心自问,这是他所能感知到赵家犹如刺骨般的疼痛吗?
五,对此案件,公众应该舍弃只强调道德的、心理的因素,忽视法律的、程序的要素。对于赵的死因,尽管我们心中有一张底牌,但是也绝对不能对号入座。

审判权是司法权的核心,审判制度也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刑事法治的建构中,如何将审判权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只是,遏制司法腐败、改革司法制度是重塑司法公信力、重建司法权威的工作到底何去何从,这是万恶的关键。即使司法丑恶的行径横行霸道,获得一致的喝彩,如没有人愿意去建设,发了这么多的牢骚,也落得于事无补的地步。

这案件所出现的表面证据已让真凶呼之欲出。

摘录自:赵明福事件的启示
作者/黄洁媚专栏 Oct 25, 2009 02:03:11 am
黄洁媚是法学系在籍学生。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選狼還是選獅子?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

上帝還給羊群找了兩種天敵,一種是獅子,一種是狼。

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任它隨意咬你們。

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時更換。」

這道題的問題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選狼還是選獅子?很容易做出選擇吧?

好吧! 記住你的選擇,接著往下看。

南邊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 於是,它們就要了一隻狼。

北邊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

於是,它們就要了兩頭獅子。

狼進了南邊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

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

北邊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

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

這樣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羊群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

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飢餓難耐,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

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邊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天敵,又嘲笑北邊的羊群沒有眼光。

北邊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換天敵,改要一隻狼。

上帝說:「天敵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必須世代相隨,你們唯一的權利是在兩頭獅子中選擇。」

北邊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可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哪一頭都比南邊羊群悲慘得多,它們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精瘦。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

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 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

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

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

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

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

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另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

原先肥壯的那頭獅子,已餓得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為了能活命,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

北邊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邊羊的處境卻越來越悲慘了,那隻狼因為沒有競爭對手,羊群又無法更換它,它就胡作非為,每天都要咬死幾十隻羊,這隻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的血,還不准羊叫,那隻叫就立刻咬死那隻。南邊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歎:「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要兩頭獅子。」

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據我多次親自嘗試的經驗,如果問歐美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選獅子,但是如果拿來問我們自己華人,大多數人都會選狼(包括我自己)。

領悟到了嗎? 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

来源:(網路信件:美國最暢銷書- 選狼還是獅子?)

Wednesday, September 02, 2009

岂能是“私人私事”?

张庆信说:千万元捐款是他和翁诗杰“一对一”的事,与马华公会无关。
(他开始的时候说是捐给马华公会区会的活动经费)。

蔡细历说:这是翁张私人纠纷,不要把马华公会拖下水。

慕尤丁说:这是两人的私事,应该私下温和解决。

这些说词都离不了“私人私事”这四个字,口径一致,很有默契。

说这些话的人似乎都忘了翁诗杰是堂堂的马华公会总会长,正正的国阵政府交通部长。
拥有这种身份的人,拿了人家一千万元现钞,竟然是“私人私事”?


人们真的会怀疑说这些话的人,是不是用下半身来思考。

当年新加坡政府劳工部政务次长黄循文,夫妇俩接受人家赠送往返雅加达的两张免费机票,以及在自己的住家建造一个遮雨凉棚由别人买单,立即被反贪污局拘控上法庭。案发当时,他多次求见李光耀不果,后终被接见。

李光耀只问他一句话:“到底有没有这回事?”,他答说“有!”。李光耀二话不说,立刻终止和他的谈话,要他退下。


庭审结果是:黄循文锒铛入狱。


摘录:翁诗杰抱着千万元杀身成仁?
作者/顾兴光

Thursday, August 06, 2009

马来西亚人为什么要示威?

  当政府已经说会检讨内部安全法令,为什么还要示威游行?既有其他更舒适的途径提出意见和反馈,为什么还要示威游行?

  如果这些是9岁孩童提出的问题,那我们可以理解。但它们却是这个我们当做家园的国家的首相所提出的。所以,我们必须回答。那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因为数以千计在被囚禁期间死去的人再也不能示威和说话,所以其他人必须代他们这样做。

  因为大权在握的人、累积了巨大财富和住在豪宅的人、和有能力纠正错误但却不愿行动的人,继续牢牢地管制着国家。他们肯定不会示威,还会防止别人走上街头。

  因为穷人、被边缘化、被压制、被歧视和被迫害的人没有向有权势的人上达民情的有效途径。

  因为我们几十年来已经用尽友好的方式,但他们却充耳不闻。


  因为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重大建议(包括和平集会)或者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没有一项被实行。拟议的警察投诉及违例行为独立委员会也未见成立,贪污腐败和人民的不安全感却存在于每个邻里。而(尽管反对党提出理由充分的看法)让志愿警卫团加入只会把事情越弄越糟。

  支持“诉求”的人(还记得他们吗?)并不是示威游行者。事实上,要找比“诉求”更好的方法并不容易。“诉求”代表着“提呈和请求”或“告知和请求”。以提出意见和请求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客气的方式。但他们这些没有上街游行的人依然被列为“极端分子”。

现在你竟然还问,为什么要示威游行?

● 杨映波
原载8月3日马来西亚《太阳报》,叶琦保译。

Thursday, May 07, 2009

怕黑,那我们不是白白地活着

2009年5月7日。你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若还未有什么概念的话,我会建议你穿黑色的服饰。

这一天,一个喧宾夺主,厚颜无耻的伪政权,堂而皇之召开会议。

让我们用行动告诉“它”们: “怕黑,那我们不是白白地活着了吗?”

Tuesday, March 10, 2009

[转] 霹雳危机诱发军事政变?

作者/黄进发专栏

霹雳州议会史无前例地在大树下开会,为马来西亚民主化历史写下光辉一页。然而,导致议会必须“流亡”在外开会的政治发展,如果不挽狂澜于既倒,却可能是马来西亚民主崩坏、甚至出现军事独裁的先声。

在苏丹委任“伪州务大臣”的第29天,霹雳宪政危机的脉络今天已经明显可见。这已经不是当初青蛙与王子合作的“宫廷政变”,而演变成三股非民选势力围攻民选议会与政府的田地。这三股势力是:宫廷;官僚与警队;以及司法与反贪污委员会等监察机关。

一、君主立宪发生异变

从宪政体制来看,今天霹雳州两个政府—一个得到宫廷、官僚体系与联邦政府的支持,另一个得到议会撑腰—分庭抗礼、相持不下的局面,技术上说其实是行政与立法两权之争。

这种僵局一般只发生在总统制,因为行政与立法都是民选,可能由不同政党控制,因而出现所谓“分裂政府”(divided government),甚至因为(总统)府(国)会对立而国家瘫痪的乱局。

在内阁制(Parliamentary democracy)下,这种乱局不会发生,因为只有议会是直接民选的,而行政权是议会间接选出,因而两者其实是二而一。任何时候,行政机关(内阁)失去了立法机关(议会)支持,要么就是内阁总辞,要么就是内阁寻求解除议会,让更新的民意一主浮沉。异言之,除非民意也僵着,不然僵局根本没有“歹戏拖棚”、拒绝下画的条件。

那么,霹雳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原任州务大臣并不是由议会革职的,所以,才会出现两个州务大臣的笑话。换句话说,当原本是虚位元首的苏丹介入政治时,他其实破坏了君主立宪制下内阁制的宪政逻辑,阻碍了民选机关的自动调节。

而当非民选的苏丹得以拍板决定政府的形成,我们的君主立宪制已经产生“异变“(mutation),违反了原来的制度设计--这便是霹雳危机的第一环。

二、官僚警队抗命哗变

霹雳民主解体危机的第二环是官僚与警队对民选政府与议会的抗命。从民主伦理来看,文职官僚与武装力量都必须受命于政府,不管当家者是谁。唯有这样,人民才能通过选举控制国家机关,而不是反过来为国家所控制。

如果说在两个州内阁的取舍上,文武官僚不知如何做主而选择追随宫廷决定,那还情有可原。然而,霹雳州只有一个议会、一位议长,官僚与警队在议会的权限范围内就必须执行议会与议长的命令。

州政府秘书擅自封锁政府大楼、怡保警区主任公然阻止议员进入议会,现在甚至要以“非法集会”罪名调查州议员;这些行为不仅仅是简单的违反礼仪,而是严重的抗命。由于议会在内阁制民主中是民意基础,文武官僚胆敢对议会抗命、甚至企图胁迫议员,其实等于是挑战民主的哗变(mutiny),距离政变只是一步之遥。

三、司法监察机关越权

由于国会在英式西敏寺民主制度下是最高的政府权力机关,它享有本身的特权与权利,可以审理和判决牵涉到国会尊严的案件,包括其内部事务,其他两权完全不得干预。我国的国州议会都遵守这种传统,享有本身的特权与保护。在这种背景下,议长或者议员行为在执行议会工作时,如果行为不检,有权力制裁他们的唯有议员或选民。

在这样的宪政逻辑下,法庭有权审理立法机构与其他机关,包括君主的权力冲突,却无权涉入议长与议员之间的冲突。怡保高庭的司法专员现在受理议长的禁足令案,其实已经越权,伤害了议会的崇高地位。而地位远没有司法崇隆的反贪污委员会也胆敢调查议长有无滥权,更是破坏体制。

非民选势力包围民选机关

君主、官僚、警方、司法到反贪污委员会这五路非民选势力,能够围攻民选机关,关键当然是因为政党与政治人物为了打击对手,不惜勾引非民选势力,等如吴三桂引清兵入关。

这是民主的失败,因为政治精英本来应该既竞争又合作,彼此之间可以有输赢,却不能让权力旁落到没有民意基础的其他机关受上。

今天为了争夺一个霹雳州已经可以如此无所不用其极,那么下一届大选时,如果有人输不起,是不是要往军营求助?

如果发生军事政变,经济危机中的马来西亚能够撑得过去吗?今天,如果我们不准备全民抗议,挫败霹雳州非民选势力围剿民选政府的 图谋,我们就要准备面对这种风险。

去年3月8日之后,许多人好高谈阔论政治冒险,却往往无视民主化失败的风险。今天霹雳危机难道不足让我们省思?

Friday, February 06, 2009

疾风知劲草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可惜,她不是劲草。

Sunday, April 06, 2008

马华你有多认真?

马华是一个治理国家的政党。人民阵线上台不到50天就解决了人民地契的问题,是国阵过去50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带出来一个问题,你们治理国家到底有多认真。” - 冯久玲语

巫统必须改走多元种族政策 蔡细历:马华需建立新形象
来源:当今大马|黄凌风 |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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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有多认真地在治理国家?马华过去的50年,人民阵线上台的不到50天,不是很明显了吗?

非不能也,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