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3, 2005

种族与国籍

八方回响: 种族与国籍
2005/05/20 17:37:32
●陈美枫

张慧莹在她的专栏《蟹行千里》表达了她的疑惑:何以一位4岁就随双亲移居法国的韩籍男生,坚持本身是法国人而不是韩国人?(见2005年5月6日《南洋商报〈新世纪〉》版“我不是‘马来人’”一文。)

张慧莹会有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她对“种族”与“国籍”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混淆不清。

种族,是人类学根据人的外在特征(如肤色、头发、脸庞轮廓、鼻梁高低、瞳孔颜色、体型等),把地球上的人类划分为不同种族;交通发达加上区域观念的淡化,异族通婚变得十分普遍,结果,产生了许许多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混种人。

另一方面,国籍则是政治上的产物。地表上的陆地,除了南极洲,已被瓜分为两三百个大大小小的国家与地区,各有自己的政府和法律。任何一个国家,几凡依据该国法律成为该国公民的人,一概成为该国人。譬如我国就种族杂烩,有马来人、华人、印裔人、伊班人、默拉恼人、姆禄人、卡达山杜顺人、峇灶人、原始马来人、先奴伊人、小黑人、欧亚混血人等等几十个种族,统称马来西亚人。身为华人的我们,面对外国人的时候,应自称马来西亚人(Malaysian),或华裔马来西亚人(Chinese Malaysian)。

英文Malaysian 前的Chinese 是个形容词,即“华族”或“华裔”之意。掉转来讲,即Malaysian Chinese ,我们一般将之解读为“马来西亚华人”,如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即马来西亚华人公会(马华公会)的英文名称。在外国人眼中,Malaysian Chinese却是马来西亚裔中国人,虽然有无马来西亚裔这东西还是个疑问。

Chinese这个字,我们通常理解为华人,然而,当这个字单独出现的时候,却是代表中国人的。

因此,如果我们在国外自我介绍时说“I am a Chinese”,是会被误为中国人的。

其实,中国人本身是由56个种族组成的,即占绝大多数的汉族以及55个少数民族;面对外国人的时候,他们一律是中国人,只有在相互交往时才各自称为纳西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

张慧莹的“我不是‘马来人’”一文里有许多谬误之处:

(1)“只有在中国出生的华人,才可以称为中国人。”这是不正确的。入籍成为中国公民的外国人,也称为中国人;在海外诞生的中国人后裔,只要保留中国国籍,也还是中国人。

(2)“中国以外的炎黄子孙通常只称自己为‘华人’或‘华侨’。”

中国曾把居住海外的华人视为国民,也不管他们是否已归化为当地公民,一概称他们为“华侨”,寓意旅居海外的中国人。这是错误的做法。一个入籍法国的华人,称为法国人,或说得更清楚一点,是华裔法国人。

(3)“若他尚懂得说中文或方言,那他也不会反对你说他是华人”。其实,会不会说中文或华人方言,并不会改变你生为华人的事实。

印尼、泰国和菲律宾的许多华人,早已被当地的多数民族同化,不但不谙华文华语,连名字也已本土化,但他们还是一目了然的华人。美国的黑人,早已在名字、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各方面变得与白人没有两样,不过,他们还是黑人;流行乐超级巨星迈克杰逊千方百计靠整容和漂白,想把自己改变为白人,终归徒劳无功,落得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狰狞面孔。

张慧莹在英国留学时遇到些无知讲师,把马来人与马来西亚人混为一谈,慧莹应该纠正他们,让他们了解,在马来西亚,马来人只是人口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其他种族。

“种族”与“国籍”这两个概念是没有冲突的。华人散居世界各地,落地生根,成为居留国公民,然而,不管他们被称为坦桑尼亚人、斐济人、玻利维亚人……只要他们体内还流着华人的血液,他们就还是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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