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5, 2006

道德的双重标准

  看得见的实体是存在的,看不见的观念也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少女手机失窃,做爱记录被窃贼传上网。媒体和社会竞相讨论。即使追求客观报道的媒体的报道角度也泄漏了某些立场。

  事件因遗失手机而起,因涉及床事和婚前性行为而引人注目。让人费解的是媒体和公众的议论或道德审判不偏不倚地落在少女身上。

  那名“捡”到女生手机的人士以及他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网上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令人发指。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有罪的。女生逾越了当今的道德范围,却在社会的审判下获得更大的“罪名”。于是,霸占他人财物、无视他人隐私这等行为在社会看来是可以从轻发落的。

  社会需要法律维持秩序,需要道德圭臬维护风气。问题可能只因当事人是个女生,在行为上“降低”了社会的道德底线。这显示了人们对法律和道德的容忍度不同,在道德贞节的范畴内更存在着男女有别的标准。

  一场性爱需要两个人才能完成。不管同性、异性、婚前还是通奸,一个巴掌拍不响。那场翻云覆雨,除了那名女生外,还需要她的男友。若要追究婚前性行为,公众对那名男友是否同样做出了道德审判?审判的结果是男女同等吗?

  若是一名男生遗失手机,自己与女友的做爱记录遭人公开,媒体与公众的焦点会落在谁身上?手机失主,还是那名女友?

  人们对女生的道德要求总是比男生严苛。婚姻出现第三者时,若第三者是个女性,便是狐狸精;若是男性,便是有夫之妇的女人红杏出墙。问题总是因为女子不自爱。婚前性行为方面亦是如此。男生不必维护自己的贞操,女生的贞操却劳驾了整个社会来捍卫。这是对女性的变相抬举还是束缚,是对男性的一种鄙视还是纵容?

  原本属于生理范畴的处女膜在被人们观念化后,成了社会道德标准。在古代以及现代一些社会,女性的贞节被人们判定为无价,要誓死捍卫。因为人们的观念,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便从此存在了。

  我们需要道德,更需要公正的道德,才算是文明的。在讨论那名女生是否有错之前,或许我们更应该先讨论,我们的道德何以存在着双重标准。

● 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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