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30, 2005

《集体怯懦与集体狂暴》

我对两种事缺乏耐心,一是不可理喻的愚蠢,二是不可思议的怯懦。前几天和妻子在一起看一部好莱坞电影,电影很一般,没有更多可说的,只是里面有一个情节,一百多个好人被几个坏人赶去一个地方杀死,那些人知道等着他们的是什么,但都沉默地走着,似乎是在去开会。有一个戴头巾的老人,当身边的一个少年露出一点反抗的意图时,立即拦住他,用胳臂把少年保护起来,保护他去赴死。这些人的视死如归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让我愤懑。那好像是他们知道上帝或男主角要来救他们,而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当然这是在电影里,但我们看电影,总得调动想像力,假装那是真实的,不然电影就看不下去;而且这些人的反应,我后面要说,确实也和现实中的一样。男主角拼命地往现场赶,在另一些镜头中,那些就要被杀死的人们仍旧不急不躁。在一些特写镜头里我看到他们的眼光,里面全是些个愤怒和谴责,这更让我愤懑,因为眼光杀不死人,没有一个坏人能让这种眼光瞪得后退,而这些人把自己的不满都表达在眼光里,手脚却一动不动。再后来男主角现身,把我给气坏了,因为我此时恨不得这些人全给干掉才好。我嘴里早就开始骂骂咧咧,我的妻子也失去了耐心,当然是对我的耐心,便用她的办法制止了我。在这里电影和真实发生的事情显示出不同的效果来,因为如果这些事是真的,我想我无论如何也不至于盼着他们给人杀死,不管他们有多怯懦,我又有多愤懑。但在看电影的时候,我真的很生他们的气。男主角的出现,引发了混乱,人们开始骚动,继而打斗起来。那个老人,变得十分勇敢,而且为了挡住一颗射向女主角的子弹,丢掉了性命。他的死让我略觉快意,为此我额外领受了一些来自妻子的责备。

   类似的故事,在真实的世界里,常常发生。近年爱国的中国人爱挂在嘴边的一件事,是说几个日本兵可以赶得一个几百人的村子鸡飞狗跳,甚至可以把村民们集合起来枪毙。论者从这种事里得出了一些有关民族性的结论,那些结论或者深刻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或者浮浅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在我看来,这种事和民族性没什么关系,如果非得和什么性有关的话,那也只和人性有关。我相信,换了中国兵到了日本村庄,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一点,一样可以吆吆喝喝地如入无人之境,而那些数量上占上风的人,只会射出"愤怒的目光",或者牢记什么仇什么的,如果还能活着记得的话。说到这里要插一句话:读者幸勿误会,以为我主张要去日本的村庄里杀人放火。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反战的人,绝不会有类似的主张。

   在今天的山西省高平县西北,有一个地方过去叫“长平”。公元前260年,秦赵两国在这里大战。秦将是白起,赵将是纸上谈兵的赵括。结果赵军大败,四十万人投降。白起对这些降卒心存疑忌,便把他们尽皆“坑杀”,只留了两百四十个小孩子回赵国代他宣扬。以前我读到这段历史,总是难以想像白起是怎么做到的。白起在此之前,曾沉杀赵卒两万人,可能有了一些经验,但我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现在我多少明白了一些,甚至认为白起坑杀四十万军人,可能比沉杀两万人还容易一些,如果他杀死两百个人,说不定还要麻烦一些,而如果要杀死一个人,肯定得费些手脚,才能做到。

   我的一个熟人,曾经给我讲过她的一段经历。某一年她参加了一个去延安的旅游团,转到一个地方(当然不是在延安,而是在另一个地方),遇到了“劫匪”。所谓劫匪,就是两个半大小子,舞着小刀子,来向他们收钱。这是件大胆得有点奇怪的事,因为这群人共有三十多人,都是成年人;有力气到那处偏僻的地方去玩,健康也不会坏,而其中一位,在先被众人推举为“团长”的,只肚子上脂肪的厚度,就超过那小刀子的长度好几倍。但这位团长在讨价还价不成后,便不吭气了。三十多人乖乖地如数交钱,轮到我这位熟人时,一个小土匪看上了她挂在胸前的一个玩意儿,一个小动物的石像。那本来不值什么钱的,但小家伙喜欢上了,非要不可,而它对我这位熟人有着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所以她不肯给。这时她的同伴都来劝她,或者在后面风言风语,认为她这样做,会给大家招祸的。小土匪讨不来,便动手来抢,争夺中把她的衣服撕了个大口子。我这个熟人恼羞成怒,“丧失理智”(这是我的评语,因为在这之前她和她的同伴都觉得自己是理智的),用皮包用力砸了一下对方的头。她的皮包里有几本书,很重,一下子把那个小匪徒打倒了,使他躺在地上哼哼。另一个小匪徒见状,一溜烟地跑得不见踪影;我的熟人说,如果他不跑,而是上来打她,多半没人帮他的忙。他一跑,旅游团忽然爆发出很大的愤怒,几十个人一起扑向睡在地上那个孩子,几乎把他打死。--我觉得这个故事挺典型,从先前的集体性怯懦,到后来的集体性狂暴,古往今来,大事小事,不知演出了多少遍。从群羊到暴民本只有那么一点距离,而暴民总是向无力反抗的人去显示自己的豪勇,以掩饰其怯懦,所以那个小孩子没有被这些人打死,真是很幸运。

   并不只是生死关头,或动手动脚的事,才需要勇气。不过我不举更多的例子了。在前一个例子中,那两个小匪徒,居然对人性有如此深的了解,可以比得上大将白起。以他们的能力,要抢劫一两个人是很难的,一定要找一大堆人,才好下手,如果对方不是三十多人,而是三百多人,那就更妙,因为三百多人,较之三十多人,彼此间的张望,提防,算计,等待和幻想,一定也多上十倍。当然最好还是做大人物,有机会把更多的人集合起来,几百万,几千万,或者几亿人,那么无论他要对这些人做什么,都更好办了。

《联合早报网》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雖然我同意人不應該太懦弱,但亦不應該小看刀子的危險。乖乖被搶只是失去一些錢財,若被刀子刺到要害就算是小傷口也可能致命或是殘缺。我認為反抗並沒有錯,因太常順從會導致時常受害,不過應該先想清楚。

eGemini e双子 said...

劫匪有刀,只为财而来,而财钱或其他珍贵之物,乃身外之物,给他便是。

但是,如果面对“盗国”这样的一个戴上大人物面具的大盗(盗钩者诛,盗国者诸侯),对集体性怯懦的心理了若指掌,我们实在是输不起被盗去的“国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