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4, 2005

真要那么长时间工作?

  全国职总秘书长林文兴前天在一项演讲中说,长时间工作确实能提高生产力,但是他不禁要问:每天工作15个小时,无法和家人、朋友共聚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

  他的一个朋友有个当工程师的儿子是在船厂工作,为了准时在早上7时上班,每天凌晨4时30分就得起床,到了傍晚7时才下班,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9时。他说,每天长时间工作的还有审计师和律师。

  林文兴所举的例子,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我的一个担任市场经理的邻居,过去都是早出傍晚归,如今却变成早出深夜归。问他工作出了什么问题,他无奈地说:“公司减少员工,过去六个人负起的工作,现在是两个人来扛。如果我能傍晚回家,那才是怪事!”

  美国知名学者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指出,造成欧洲和美国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欧洲经济的投入越来越少,产出自然减少。据统计,十年来美国工人工作的时数一直都大大高于欧盟国家。美国工人每年平均工作2000个小时,德国工人的工作时间却比美国工人少了22%。如果把丹麦等国都算进来,差距就更大。

  欧洲工人主张一周工作四天或32个小时,工作时间的总和比每周平均工作近39个小时的美国人少了两成,其实并不奇怪。

  但是,要注意的是工作时间的长短虽然跟生产力有直接的关系,不过如果工作时间过长,比每周平均工作近39个小时的合理时间还要长出许多,生产力就不见得会提高了

  美国的进步关键在于工人能在工作时间内充分发挥效率,即使是每周只工作39个小时,也比每周工作时间达60个小时,却无法发挥工作效率的外国工人强

  一些外国商界领袖来新加坡开会时,对许多办公室到深夜还亮着灯的现象感到好奇,但是他们对此却有不同的解读。有些人把这个现象解读为新加坡人十分勤奋,而来自工人每天下午5时就准时下班的国家的商人,则投以怀疑的眼光:一些新加坡人是不是在工作效率上出了问题?

  对一些公司来说,这其实涉及更大的问题,即它们是以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评定工人是否勤奋的企业文化。在这样的文化笼罩之下,假设工人甲工作效率十足,在八小时内就完成了他的工作任务,最终被评定的工作表现还是不如工人乙,因为工人乙愿意留在公司,以十个小时来完成同一个工作任务。

  如此逻辑的确有些奇怪,不过只要环顾周遭,这样的企业文化几乎是无处不在。

  新加坡在面对强大的外来竞争时所进行的经济重组,很大程度表现在人手精简上。本来是八个人的工作团队,现在可能只剩下四个或更少的人。这正是我的邻居所面对的困境。人手减少,工作量并未减少,甚至还在增加,工人的工作时间必然要拉长。

  为了鼓励人民多生育,政府正全力推行一系列的亲家庭政策,确保人民在工作之余,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和陪伴家人。但是,以工作时间来衡量员工表现的企业文化,以及人员精简化给工人带来的压力,依然无法消除,以致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长时间的工作使身心疲惫,没时间享受家庭生活;同家人的脱节,又带来更多的问题,最后又影响了工作情绪。

  解决的方法不是没有。林文兴说,雇主应在雇员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取得平衡的前提下,提高雇员的生产力。

  纠正企业文化,公共部门可以带头,政府也可以透过对雇主的教育,逐渐改变他们以工作时间去衡量雇员表现的作法。比较棘手的是解决人员精简化之后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公司为了削减成本而减少人手,情有可原,人们也有理由相信多数公司是为了加强竞争力而实行这种痛苦的措施。不过,我们依然不能排除一些公司趁火打劫,打着削减成本的旗号,行剥削员工之实。

  对于这类公司,政府和职总在接到工人的投诉,并查明事实之后,有必要向它们发出严厉的警告,并对它们采取强硬的立场,以工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

● 林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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