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7, 2005

当权者不应独揽历史诠释权

【《独立新闻在线》社论】民主行动党网站9月2日发表了该党国际事务与非政府组织局秘书刘天球的一篇短文《真正的独立斗士》(The Real Fighters for MERDEKA),结果不仅是巫青团对刘天球和民主行动党口诛笔伐,国安部副部长甚至放话说,警方将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调查刘天球的言论。

“刘天球事件”带给社会的教训,不是巫青团小题大作,而是巫青团已经严重脱离马来西亚的政治论述主轴,尽管1998年的“烈火莫熄”浪潮已经大大地扭转族群政治氛围,但是巫统/巫青团仍然一昧沉迷在族群政治的游乐园里。

首相阿都拉巴达威的女婿、巫青团副团长凯里(Khairy Jamaluddin)最早发难,直斥刘天球是“叛国者”(pengkhianat)。凯里大概是抓准了许多人没有上网读过刘天球的文章,试图以莫须有的罪名给刘天球入罪;但是公众只要花几分钟读完刘天球的短文,恐怕都会对凯里的无理取闹摇头不已。

可以这么说,“刘天球事件”只不过是一个拒绝跟进政治演变的政党继续操弄过时的族群政治手法,刘天球只不过是巫青团试图以廉价手段捞取政治资本的另一个受害者。类似事件早有前例――去年七月,资深律师杨培根在律师公会会讯《资讯线》(Infoline)撰文批评首邦市议会制订新条例,规定居民申请养狗牌照之前,须事前得到邻居同意,由于文中提到回教徒以扩音器召唤祈祷干扰邻居,结果巫统一名基层领袖也以“藐视回教”为理由向警方举报。

刘天球的文章没有挑起族群议题,他只是说“巫统领袖并非真正的独立斗士”,并不是说“马来人并非真正的独立斗士”,反之他还举出及肯定多个马来亚马来人国 民 党(Partai Kebangsaan Melayu Malaya)的政治领袖建国有功。其次,刘天球也完全没有提到东姑阿都拉曼配不配被尊称为国父,或试图否定其国父地位的话题。

“刘天球事件”经被刻意炒作成族群议题,刘天球固然成了箭靶,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马来亚共产党也无故被牵扯了进来,令人不得不怀疑巫青团乃“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试图借着再度炒热共产党议题,以营造国人反对陈平回国的舆论现象。

“刘天球事件”可以让国人深思“历史诠释权”的议题――究竟谁才有权诠释历史?或者换一句话说:除了国阵/巫统及他们的御用历史学家之外,其他政党甚至老百姓有权诠释历史吗?可惜的是,“历史诠释权”的议题却在民主行动党和巫青团的口水战中没顶了。

从小学到大学的历史教科书,无不将马来(西)亚的独立与建设统统归功于联盟政府,诚如回教党国民团结局主任姆加希尤索拉哇(Mujahid Bin Yusof Rawa)9月9日晚上在雪华堂和一群华社知识份子对话时,不讳言地说:“今天我们在教科书上读到的独立斗争史,只不过是巫统的历史。”

在巫统独揽建国功劳的当儿,联盟/国阵以外的左派阵营,从工会、劳工党到马来亚共产党,几乎都被烙上破坏国家稳定、反发展的刻板印象。在我国的独立史上,左派人士的贡献可谓一片空白。庆幸的是,近年来一群左派前辈默默耕耘(例如朝花企业),纷纷将建国初期左派人士的牺牲与奋斗事迹结集成册,以及马共总书记陈平的回忆录《我方的历史》,至少能在某个程度上填补历史的空白处,让年轻一代看到“历史的另一面”。

不过,“刘天球事件”赤裸裸地暴露了,国阵政府不但垄断马来西亚历史的诠释权,而且也一直以国家机关的合法暴力阻止民间提出不同的独立史观――国安部副部长诺奥玛上周五放话说,警方将援引煽动法令调查刘天球的言论,正暴露了国阵政府不允许非官方历史论述浮现舆论市场的政治现实!

执政党掌握行使国家机关合法暴力的便利,但不能滥用国家暴力,而且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打压异议,未必有其正当性。煽动法令明文禁止议论的四项主要议题是:一、质疑马来统治者的地位;二、质疑土著特权;三、质疑马来文的国文地位;四、质疑非土著的公民权。讨论谁建国有功的问题不必然是族群的问题,也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即使质疑巫统领袖的历史地位,又与煽动罪何干呢?

任何一个马来西亚人,都应可行使宪赋的言论自由权,表达他们的建国/独立史观,就如马来西亚独立日应该是8月31日抑或9月16日,也应是一个可以开放讨论的全民议题。同理,“国父”尊称既非天命神授,也无宪赋地位,仅是标示了一个人的政治和历史地位,为何非得是个不能碰触的言论禁区呢?

在国家机关的淫威底下,在大行其道的官方论述跟前,民主行动党和刘天球都不得不先承认官方论述的正当性,表白本身确认或没有否定东姑阿都拉曼的国父地位,然后再逐一澄清自己不是这个意思、不是那样意思,恰恰反映了官方论述的文化领导权效应何其大。(2005年9月12日)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