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9, 2005

奉公守法的精子

... 生育原本是自然的生态规律,可是当社会的秩序和文明必须靠法律来维持、道德来护航时,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生男生女,生死人的孩子,全都可能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政治手段,甚至是违法行为。

... 既然要她顺理成章承担丈夫留下的经济困境、寡妇身份、家庭包袱,为什么却无法继承丈夫的精子?那些重担,是不是也可以用“对她不道德”来推卸掉?这些灰色地带!

... 自古以来,法律和道德标准是由父权社会制定的。

... 在别人的世界里,我们从来不是一分子,又凭什么用我们的标准来断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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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有个奇案。一个军官意外猝死,与他新婚三天的妻子,要求医生取出丈夫的精子,让她人工受孕。

  用现代医学技术,只要不超过三天,从死人体内取出的精子还是新鲜可用。但台湾法律规定,不准从死者身上取精受孕。妻子从医院闹到立法院,波折重重,最终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终于基于人道立场,同意让她取出精子。

  这宗案子,轰动了台湾社会,从道德、法律和人情解读整个事件。

  新加坡呢?根据医学界的说法,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涉及道德问题。医生认为,除非死者同意,否则谁都不能从他身上取下任何东西。

  医生要遵守的道德守则,无可厚非。那么,是不是要通过法律,才能绕过道德而行?但卫生部也表示,这样的要求在新加坡还没有出现过,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相关依据。

  没有出现过,并不表示以后不会发生。没有相关依据,是因为没想过会出现这种要求,还是根本不允许这种要求?

  生育原本是自然的生态规律,可是当社会的秩序和文明必须靠法律来维持、道德来护航时,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生男生女,生死人的孩子,全都可能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政治手段,甚至是违法行为。


道德准则的灰色地带  

  然而,道德准则,是谁制定的?能屈能伸多少?一定黑白分明?法律和道德的分界线在哪里?感觉上,界限似乎模糊,相互牵制。

  没有法律,世界会陷入一片混乱。那道德呢?这是含糊的灰色地带。一对在地铁车厢里接吻的男女,对一些人来说是不道德的行径,但对另一些人而言,那只是情感的肢体表达。

  有时候,站在墙外的人,很容易用自己的准绳来决定别人的命运。在别人的世界里,我们从来不是一分子,又凭什么用我们的标准来断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身为女性,这件“精子案”的道德问题深深困扰我。那个丈夫是个死人,道德法律百般保护。我开始想,那些在非自愿情况下无奈怀孕的妇女是活人,是不是更应该受到法律道德的保护?除非是当事人同意,否则谁都不能从她身上取下任何东西,包括卵子。

  可是不管妻子同不同意,因为丈夫是活人,是合法配偶,所以没有问题。反过来,那个遗孀不也是合法配偶?只因为丈夫是死人,所以没有这个权利?

  既然要她顺理成章承担丈夫留下的经济困境、寡妇身份、家庭包袱,为什么却无法继承丈夫的精子?那些重担,是不是也可以用“对她不道德”来推卸掉?这些灰色地带!

  自古以来,法律和道德标准是由父权社会制定的。女性生育的理由可以很多,被合法和合理承认的却只有几个。女性对生育的心态情结,错综复杂,不是政策或法律能完全掌握的。那位台湾遗孀突然爆发的不按牌理,看似非理性,其实挑战了法制社会的僵硬。女性原始感情的能量,有时反而能让理性的社会乱了阵脚,开始自我检视和变通。

  我对道德和法律知识浅陋,所以只能从别人的精子肤浅推想,万一发生在自己身上可该怎么办?呵呵,还是趁没死以前赶快立遗嘱。

● 李邪 ·作者是剧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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